中國科學院上海天文臺中外聯合培養(yǎng)研究生管理規(guī)定
為提高研究生的培養(yǎng)質量,加強我臺與國外相關科研機構和高校的合作,促進青年人才發(fā)展,根據《中國科學院關于中外聯合培養(yǎng)博士生的暫行辦法》和《中國科學院出國留學人員國外管理辦法》,我臺將加強對研究生中外聯合培養(yǎng)的規(guī)范管理,特制定本規(guī)定如下:
一、中外聯合培養(yǎng)研究生的申請條件
第一條 對申請中外聯合培養(yǎng)研究生的學科、專業(yè),中外雙方應有共同的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的基礎,且外方在該研究領域已達到國際較高水平,有一定的知名度。
第二條 申請聯合培養(yǎng)的研究生導師在國內應有一定數量的在學研究生,在國內只有一名在學研究生的,一般不能派出聯合培養(yǎng)。
第三條 申請聯合培養(yǎng)的研究生在派出前,應完成研究生培養(yǎng)方案所規(guī)定的全部課程學習,成績合格。
第四條 申請聯合培養(yǎng)的研究生必須填寫《中國科學上海天文臺研究生出國訪問學習聯合培養(yǎng)申請表》和《中國科學院上海天文臺按期回國答辯保證書及出國合作研究協(xié)議書》,并按照《中國科學院關于中外聯合培
二、中外聯合培養(yǎng)研究生的培養(yǎng)環(huán)節(jié)、經費和年限
第五條 培養(yǎng)方式:派遣我臺在讀研究生到對方單位學習研究。
第六條 聯合培養(yǎng)研究生必須完成研究生培養(yǎng)方案中所規(guī)定的各項培養(yǎng)環(huán)節(jié),必須回國進行論文答辯,取得中國科學院大學的學位。
第七條 聯合培養(yǎng)研究生在國外學習期間派出身份為進修、訪問學者,不得注冊為境外研究生,不得變更我臺研究生的身份和所學習的專業(yè)。
第八條 聯合培養(yǎng)研究生出國后,應持報到證及時到我駐外使(領)館教育處(組)報到,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
第九條 嚴格遵守國家外事紀律和國家保密規(guī)定,保守國家機密,維護國家尊嚴。遵紀守法,積極上進,加強自我思想道德修養(yǎng)。不得從事與留學身份不符的活動。
第十條 努力工作,按時完成規(guī)定的學習任務,經常與國內導師保持密切聯系,每季度向導師匯報學習情況,按期回臺學習工作。
第十一條 聯合培養(yǎng)研究生應與國外接受方導師協(xié)商好在學習地患病及發(fā)生意外時的費用及保險等事宜,并書面通知研究生部。
第十二條 國內導師應經常與聯合培養(yǎng)研究生保持密切聯系,給予思想品德及科研工作等多方面熱情關心及指導,協(xié)助指導學生完成聯合培養(yǎng)計劃,使學生按期回國。
第十三條 聯合培養(yǎng)研究生在國外的學習期限為一年左右,最長不得超過兩年。一般情況不予延期。如特殊情況確需延期,應在訪學期滿前3個月向中科院上海天文臺提出書面申請,經我臺同意并批準后,重新辦理手續(xù)方能延期。
三、其他
第十四條 訪學學生雖已提出延期申請,在未得我臺批準的答復時,仍應按期回國,否則視為違約。
第十五條 出國學生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到研究生部辦理注冊報到等事宜,否則按逾期不歸處理。
第十六條 凡未履行本協(xié)議違約者,遵照《中國科學院大學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,按退學處理。
第十七條 若學生逾期不歸,該學生的導師三年內不可以派其他學生出國聯合培養(yǎng)。
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印發(fā)之日起施行,原《中國科學院上海天文臺中外聯合培養(yǎng)研究生管理規(guī)定》(滬天發(fā)人字〔2012〕3號)同時廢止。
附件1. 中國科學上海天文臺研究生出國訪問學習聯合培養(yǎng)申請表
附件2. 中國科學院上海天文臺按期回國答辯保證書及出國合作研究協(xié)議書
二○一三年十一月
附件1
中科院上海天文臺
研究生出國訪問學習/聯合培養(yǎng)申請表
學科專業(yè)名稱: 攻讀學位:博士/碩士
研 究 生 簡 況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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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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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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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涉密 |
是/否 |
是否在職 |
是/否 | |||||
入學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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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國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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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研究方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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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外研究課題或領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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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導師 簡況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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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研究方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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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(務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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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在學的 研究生人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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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往 國別 |
中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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派往學校 (單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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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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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外 導師 情況 |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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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領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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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 水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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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方 聯合 培養(yǎng) 研究 生協(xié) 議以及對方邀請信主要內容 |
中文陳述(將邀請函、合作協(xié)議、批文等材料的復印件附在表后) | |||||||
導師意見 |
(請說明是否停研究生獎助學金;患病及發(fā)生意外時的費用及保險費用出處等) 導師簽字: 年 月 日 | |||||||
所在研究室審批 |
室主任簽字: 年 月 日 | |||||||
科技處審批 |
(符合外事要求等) 簽字: 年 月 日 | |||||||
研究生部審批 |
簽字: 年 月 日 | |||||||
主管領導審批 |
簽字: 年 月 日 | |||||||
附件2
中科院上海天文臺按期回國答辯保證書
及出國合作研究協(xié)議書
,男/女,學號為: ,為我臺 專業(yè) 碩士/博士/碩博連讀 研究生,導師為 研究員。因科研課題需要,受導師委派赴 進行約為期 年的 方面的合作研究。時間自 年 月始。
學生承諾:
1.遵紀守法,積極上進,加強自我思想道德修養(yǎng),講求精神文明。
2.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(yè),留學期間與國內導師保持密切聯系,每季度向導師及研究生部匯報學習研究情況。
3.誠實守信,在國外期間,不得更改中科院上海天文臺研究生身份。
4.認真學習及研究,在項目結束后按期回國參加答辯。
5.嚴格遵守國家外事紀律和國家保密規(guī)定,保守國家機密,維護國家尊嚴;如有保密事項,遵守臺保密紀律。
導師承諾:
1.與學生保持密切聯系,給予其思想和業(yè)務等多方面熱情關心。
2.教育并敦促學生努力學習,按期回國。
3.會同研究生部做好研究生各項工作。
此協(xié)議一式三份,經研究生部、導師、學生三方簽字后生效,三方各留一份。
研究室生部 導師 學生
簽字: 簽字: 簽字:
日期: 日期: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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